(1)上層建筑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包括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運動三項內容。
(2)上層建筑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是無產階級政黨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論依據。正確理解和運用這個規律,對于我國正在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3)根據上層建筑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當上層建筑存在不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部分或環節、不能很好地為經濟基礎服務時,就要對它進行改革。
(4)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深入理解上層建筑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的規律,必須進行上層建筑領域的改革,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是一場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的改革,必將對完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推動生產力的發展起極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