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征收的概念與特征
1.行政征收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取得國家的財政收入及宏觀調節經濟活動的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向負有法定義務的行政相對人強制地、無償地征集一定數額金錢或實物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征收的特征有:
(1)法定性。
(2)強制性。
(3)無償性。
2.行政征收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1)行政征收與公用征收。
公用征收,又稱公益征收,是行政主體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并在給予相應補償的情況下以強制方式取得相對人財產權益的一種行政行為。行政征收與公用征收同是行政主體征收行政相對人財產所有權的強制手段。
行政征收與公用征收的區別:
①是否無償不同。
②是否相對固定、連續不同。
③是否完全依行政程序、司法程序進行不同。
④所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
(2)行政征收與行政征用。
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都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比較起來有很大區別:
①從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結果是財產所有權從相對人轉歸國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是行政主體暫時取得了被征用方財產的使用權,財產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②從行為的標的看,行政征收的標的一般僅限于財產,而行政征用的標的除財產外還可能包括勞務。
③從能否取得補償來看,行政征收是無償的,而行政征用一般是有償的。
二、行政征收的內容與分類
1.行政征收的內容。
(1)稅收征收。
(2)資源費征收。
(3)建設資金征收。
(4)排污費征收。
(5)管理費征收。
(6)滯納金征收。
2.行政征收的分類。
(1)因使用權而引起的征收,如資源費、建設資金的征收。
(2)因行政法上的義務而引起的征收,如稅收征收、管理費的征收。
(3)因違反行政法的規定而引起的征收,如排污費、滯納金的征收。
三、行政征收的方式與程序
1.行政征收的方式。
行政征收的方式包括行政征收的行為方式與計算方式。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行政征收的方式有: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以及代征、代扣、代繳等。
行政征收的計算方式,是征收額的尺度,它直接關系到國家的財政收入和應征人的負擔。
2.行政征收的程序。
行政征收的程序是指行政征收行為應采取何種步驟,按照何種順序進行。行政征收按其實現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相對人自愿繳納和行政主體強制征收。